近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在全省资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我校被评为“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宋涛被评为“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山东省财政厅每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本次考核评价体系与往年相比指标更细、要求更高,包含资金投入与支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代偿等65项指标。本次共评出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155个,其中省属高校39个,先进个人213个。
(学生工作部 供稿)